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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性声明


为保证检验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我以江苏省无锡药品检验所所长的名义,向社会各界和客户作如下声明: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承担法律责任。

2、为所有的检验委托单位(不论系统内外)均提供同样的服务。

3、保证本所行政管理工作不干预药检人员的检验工作,确保检验数据的真实性。

4、严格按照《中国药典》现行版和国家药品标准或与药品相关的国家其他标准的有效版本以及药检标准操作规范进
行药品检验,不允许或不得暗示检验人员自行变更,保证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可靠性。

5、不受外界任何影响,不以权谋私,自觉抵制经济利益的诱惑和行政方面的干扰,保证检验工作的独立性和严肃性。

6、对客户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检验结果予以保密,保护其知识产权和经济利益。

7、本所工作人员不准借工作之便从事有损于本所公正形象的任何活动。

江苏省无锡药品检验所所长:梅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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